1月30日起徐州市城市管理局设置276个“春节喜庆物品临时销售点”,用于疏导春节喜庆物品占道经营业户。
设置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24日。
相关要求:
1.规范设置。各单位依法设置的春节喜庆物品临时销售点要在地面醒目标定经营区域范围(统一用宽度约10厘米的黄色胶带标识,线条要清晰平直,区域规则),未在标定区域范围内经营的,视为擅自占道经营问题,纳入城市管理事件信息予以采集。经营点严禁利用市政设施、行道树乱拉乱挂,保持市容整洁有序。
2.依法管理。“春节喜庆物品临时销售点”仅用于疏导、安置售卖春联、年画、贴字、灯笼等节日喜庆物品的经营业户,严禁销售烟花爆竹、食品等。各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督促进入临时销售点的摊贩自觉维护经营区域及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超区域、超时段、超业态经营,不得乱停放车辆、乱堆乱放物品等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行为;不得采用高音喇叭等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手段,杜绝噪声扰民。
3.加强监督。各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市容管理处要加强指导、监督,及时纠正未按规定区域、时段、业态从事经营的行为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城市管理运行中心要加大对擅自设置销售点、摆摊设点和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力度,做到快速派遣、快速处置。
临时销售点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