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入校须知
(一)请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维护良好校园秩序和环境,不携带动物入校(导盲犬除外),不攀折花木、不踩踏草坪、不在校内野餐及露营、不随意丢弃垃圾。
(二)不得涂抹、刻画、损坏校内建筑、文物及公共设施,不得设置、搭建任何临时性或永久性标志、设施及其他装备(如帐篷、天幕、吊床等)。
(三)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校园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有违反公序良俗的言行,不得在校园内使用各类扩音设备,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校内举行聚集性活动,如集会、演讲、表演、快闪等。
(五)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如推销、导游等;不得在校内进行各类直播(含商业直播)、商业拍摄。
(六)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进行宣传活动,如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公开播放音视频等。
(七)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内开展采访、调研、问卷等活动。
(八)严禁在校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九)严禁在校园内所有区域使用无人机、放风筝等活动。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进入校园:
1.拒绝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2.伪造、冒用、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入校;
3.故意堵塞出入通道、冲击校门、辱骂、殴打执勤人员等扰乱校门管理秩序;
4.非法携带各类管制器具(如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等危险物品;
5.携带动物(导盲犬除外);
6.意识不清或言行举止异常;
7.有违法违规记录,被列入禁止入校名单;
8.拟入校从事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涂鸦、散发张贴传单、散发物品或其他未经许可的活动;
9.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和秩序的情形。
(十一)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管理规定、扰乱校园秩序或其他影响校园安全情形的,学校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或机构法律责任的权利。涉嫌违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校内紧急求助电话:32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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