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航空机票退改签规则
1月5日,中国东方航空发布《关于调整东航客票退改规则公告》,将于1月10日起调整客票退改规则。具体如下:
一、自北京时间1月10日零时起销售的东航国内客票适用新版自愿退改规则。新版规则对涉及客票自愿退改业务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规则中新增了航班起飞前30天之外的免费退改规定。
二、自北京时间2024年1月10日零时起受理的东航客票非自愿变更或退票申请,扩大适用场景,具体如下:
扩大客票免费退改范围
将机型变动致无法成行、航班变动导致航程改变、航班经停点延误等因素纳入客票免费退改适用范围。对于机场转场、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请关注东航发布的临时公告。
放宽因病旅客退改规则
1. 对于因病无法成行的旅客,所持东航国内及国际客票均可申请因病变更或退票。
2. 出具因病退改证明材料的医疗机构放宽至卫健委列明的医院及下属医疗机构。
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zgcx.nhc.gov.cn:9090/unit
医生执业注册信息查询网址为:http://zgcx.nhc.gov.cn:9090/doctor
3. 与患病旅客一同办理客票退改的同行旅客人数,数量放宽至5人(含)。
新增票价波动的退票规则
如购票后原购票渠道机票降价,允许在购票后24小时之内在同一购票渠道重新购买客票,符合一定条件的原客票免费办理退票。
新增非连续客票的非自愿退改规则
对于分开购买的客票,在一定条件下构成连续行程的,当发生航班不正常时,可免收退改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