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轮(竞拍)
1.所有参与报名《有棚花卉展位》的人员均可参与其中指定的40个展位的竞拍,以及所有参与报名《有棚工艺品展位》的人员均可参与其中指定的20个展位的竞拍,以竞拍的方式确定使用人的展位号,竞拍全程接受花市办的监督和指导。
2.由拍卖师现场公布竞拍展位数量,公布竞拍规则,竞拍采用“价高者得”原则;
3.《有棚花卉展位》的起拍金额为:3500元/档;《有棚工艺品展位》的起拍金额为:3500元/档;
4.竞拍者现场举牌竞标,每次举牌应价为:100元的倍数;拍卖师3次叫价后,无人再应价时,由拍卖师击槌成交;
5.工作人员安排竞拍成交者进行现场签名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直接引导至缴费区办理缴费及签约手续;
6.竞拍成功者直接获取展位使用权,不再具有参与其后的以抽签方式获得展位的权利;
7.竞拍中没有成功获取展位的报名者,方可参与第二轮的展位抽签。
第二轮(抽签)
1.首轮竞拍中未能获得展位的报名者方可参与本轮的展位抽签;
2.除竞拍展位外,剩余部分的花市展位将采用“限价”抽签的方式公平获得;
3.有棚展位(美食展位除外)设置投标金额为3500元/档、3400元/档、3300元/档、3200元/档、3100元/档,共5个投标箱;
4.无棚展位设置投标金额为2800/档、2700/档、2600/档、2500/档、2400/档,共5个投标箱;
5.有棚美食展位统一使用费为5500元/档,全部通过抽签确定使用归属权;
6.通过抽签抽出的商户按顺序先后选取展位,直至所有展位全部抽取完毕并明确展位使用归属权;
7.为保证公平、公正,现场抽签完全随机进行,现场安排拍卖师、花市办人员监督执行;
8.每次抽出1个商户投标券→抽出的商户自由选择展位→现场登记展位号归属→投标展板墙填写商户信息→办理缴费及签约手续→投标抽签结束。
特别说明:当抽签抽出的报名者在剩余展位数量不能满足其报名申请所需数量时,最终获取的展位数量以实际剩余的展位数量为准,不再额外增设展位。
费用说明:
获取展位使用权的商户,除缴纳相应的展位租金外,需另行支付展位用水电费用(有棚特产/工艺品/日用品展位、有棚花卉/水族展位水电材料费每档100元,每天供电时间为18时至次日6时;有棚美食展位水电材料费每档200元,全天供电;无棚年桔乔木展位不提供用电,不收取费用)。
展位竞拍及抽签声明
1.本次竞拍及抽签依照花市展位的现场和现状(按:2024清远市迎春花市现场规划图)进行,本须知对花市展位的布局、名称、数量、规格、品质、瑕疵等方面的说明仅是简单介绍,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报名人必须在参与竞拍及抽签前详细了解《2024清远市迎春花市现场规划》一但举牌应价或抽签完成即视作认可花市展位的规划、现场现状及瑕疵。实际展位规划及位置以花市现场实际规划为准,如因政府规划及客观实际原因造成的变动和更改,则不予进行调整和任何形式的补偿。
3.展位获得者应在竞拍或抽签成交后现场签订《2024清远市迎春花市展位经营使用合同》及付清总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构成违约后,主办方可取消其经营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处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将花市展位收回再另行拍卖或投标抽签。再行拍卖或投标抽签的展位获得者除应补足再行拍卖或投标抽签时成交价达不到原成交价的差额外,还应承担再行拍卖投标抽签时的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