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秦都大队关于启用彩虹一路(渭阳路至中华路段)道路限时通过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公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将在彩虹一路(渭阳路至中华路段)安装启用“多功能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以便对该段道路进行“区域限时通行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彩虹一路(渭阳路至中华路段)道路实行双向机动车限时通行措施,经行该路段车辆在区域内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限时通行的车辆,按照违反交通禁令标志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二、抓拍设备设置位置:
彩虹一路(渭阳路至中华路段)
三、启用时间:2023年9月11日。
四、遇交通事故、临时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拥堵原因导致机动车在限时通行路段通行超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事实依法处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