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程在车辆外观形状中规定,乘用车在新车上牌(注册登记)时就可以进行部分外观的改装,但不能改变原车的长度、宽度、车身结构,这在旧规程中没有提到。目前,可以改装的项目包括:加装车顶行李架、脚踏板,换装进气格栅、保险杠、轮毂。具体要求如下:1、车顶行李架。按照新规程,乘用车可以加装不能超过30cm高度的行李架,并且要牢固可靠。2、脚踏板。乘用车可以加装不具备载货功能的脚踏板,高度在前后轮之间,横向单侧不能超过车身外侧50mm。3、进气格栅。乘用车可以换装进气格栅,但不能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能构成车外凸出物,不能改变原车的照明和信号装置,还应保留原厂的品牌标识。4、保险杠。乘用车可以换装保险杠,但不能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能构成车外凸出物,车辆的接近角和离去角原则上也不应受到影响。换装保险杠时不能改变原车(包括前部和后部)的照明和信号装置。 5、轮毂。乘用车可以换装其他形状的轮毂,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轮胎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