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科目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只有前一科考过,才能考后一科。驾考每个科目考一次,考不上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报考人员重新预约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在十天内进行。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只有五次考试机会。一旦五次考试机会中有一次失败,学生必须从头开始缴纳报名费,费用与新生相同。
驾考科目二、三各只能考五次。如果驾驶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没有通过,将重新支付学费。根据公安部123号令、124号令,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二、三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其他科目已通过考试的成绩作废。想考驾照,只能重新注册,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