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人。填写开具发票时,收款人和复核人、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相同并同时出现在票面信息上,但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相同。纳税人应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当用自助机代开发票时,法人名字写在收款人栏,财务负责人名字写在复核人栏,代开机名称是开票人。
发票填写事宜1、纳税人必须如实填写发票上的开票人栏,当用EMS邮寄发票时,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不填;
2、复核人、收款人和开票人在北京、广东等地税务局的规定中必须如实填写在发票上的相应栏中,同时复核人和开票人应为不同的人;
3、填写发票的过程中需要如实尽量完整填写信息,包括栏目、顺序和时限等发票上的所有栏目。如果存在疑惑,可以向当地税局询问本地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执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