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如手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样品枪、道具枪、发令枪、仿真枪、警棍、手铐、钢珠枪、催泪枪、电击器、手刺等。
二、爆炸物品,如子弹、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三、管制刀具,如匕首、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液化石油气、氧气、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油漆、香蕉水、松香油、固体酒精等。
五、毒害品,如氰化物、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蓄电池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乘客携带的物品。
九、限带酒类:白酒不得超过1000毫升(2斤),听装啤酒不得超过6听,红酒、黄酒和米酒不得超过6瓶(每瓶不超过500毫升);瓶装啤酒和无明确度数标识的散装类酒严禁携带进站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