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都会约定合同的生效条款,一般约定如下,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所以形式上合同在公司加盖了公章,自然人签字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看合同的内容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要件为:双方当事人均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另外,如果合同内容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