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员工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缴纳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赔偿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