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育费,即抚养费,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比较特殊的是,如果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以其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另外,对于暂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比如: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虽然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还在接受教育的,父母如果有给付能力,还是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