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一般是正七品官员。秦汉以来县令为一县的主官。唐称佐官(县里的其他正式官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也就是“知县”一词的起源。宋常派遣朝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戍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元代县的主官改称县尹,明、清以知县为一县的正式长官,俗称“七品芝麻官”。
知县虽然官阶很小,但是要当上也是很难,从理论上来说,获得举人功名后,就有了做官的资格,但实际上只有获得进士功名后,才有资格被分配到地方上任职知县。而清朝的科举考试制度沿袭明朝制度,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三大关口。闯过童生试关口,获得秀才功名;闯过乡试关口,获得举人功名;闯过会试关口,才能获得进士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