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税率为6%(连续12个月应税劳务出售额到达500万元以上,小规模缴税人为3%)。餐饮企业出售外卖食物不属于出售产品,不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有关规则,缴税人供应餐饮服务的,在出售外卖食物时,应当依照餐饮服务交纳增值税。其中,6%的最低税率适用于普通缴税人。
法律依据: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则:1、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一)缴税人有应税行为的,除本条第(二)、(三)、(四)项规则外,税率为6%。(2)供应交通、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借服务、房地产出售、土地使用权转让,税率11%。(3)税率是17%。(4)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规模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则;2、第十六条增值税税率为3%(小规模缴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还有规则的在外。餐饮发票税率为6%(连续12个月应税劳务出售额到达500万元以上,小规模缴税人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