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注册地即车辆归属地,主要是根据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的所在地。机动车行驶证主页上的左下方的注册红章的车管所所在地即车籍所在地。行驶证由证夹、主页、副页三部分组成。其中:主页正面是已签注的证芯,背面是机动车相片,并用塑封套塑封。副页是已签注的证芯。
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是一个公安系统的直属机构。一般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才有。
申请注册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