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的报销比例和投保人员的伤残程度有关,其报销比例规则如下:
1、完全丧失自主生活能力,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赔付比例为100%;
2、四肢中有两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或十指缺失的,赔付比例为75%;
3、四肢中有一肢三大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双耳听觉永久丧失;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十足趾缺失的赔付50%;
4、一目失明;一肢肿有两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一手含拇指、十指及其他手指缺失;一下肢永久缩短5公分以上;语言机能、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赔付30%。
具体赔付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