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综合百科2024-03-25 02:15:31佚名
驾驶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最高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