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如果经由法院判决负有给付义务,应当在判决书中的期限内进行给付。否则接受给付的一方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强制执行。如果在强制执行程序中,有给付能力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有可能会被纳入被失信人员名单,上了此名单会导致部分消费被限制,此后只有履行了相关义务才可以申请从名单中移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将案件信息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中屏蔽: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的;2.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3.依法应予屏蔽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