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专著、合著和参与编写学术书籍70多种,发表各类文章300多篇。
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
扩展资料:
许崇德,男,汉族。1929年1月15日生于上海青浦。195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71——1978年间曾在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大)工作,任政教系党史教研组组长、年级党支部书记。
中国人民大学复校后,返校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1986年被评为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