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每月,非全日制消失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每小时。
一、根据《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伙食、交通、通讯、培训、住房补贴;
(五)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奖励;
(六)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二、工资调整
(一)2018年11月1日起安徽最低工资标准四个档次分别调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分别为:18元、16元、15元、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