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饲料是指饲料中含有的物质、品种和数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不危害鸭,不构成对环境的污染,进而不影响人体健康的饲料。
饲料是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养鸭生产总成本中,饲料成本所占比例高达70%左右。
对无公害饲料的生产有下述基本要求:无农药残留;无有机或无机化学毒害品残留;无抗生素残留;无致病微牛物残留;霉菌毒素不超过标准。因此,饲料原料必须是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的要求,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符合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禁止使用工业合成的油脂、畜禽粪便作饲料。饲料原料中含有添加剂应作相应说明,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取得饲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
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遵照产品标签所规定的用法、用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且规定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用作肉鸭饲料原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中不应使用违禁药物,且砷制剂如阿散酸(对氨基苯砷酸)和洛克沙砷不可用作饲料添加剂。
饲料生产企业的工厂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产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T16764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饲料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配备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检验机构应设置检验室或化验室,应按标准检验方法进行原料和产品检验,凡不符合标准的原料不准投产,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
无公害饲料应在原料选购、配方设计、加工饲喂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并实施动物营养系统调控,以改变、控制可能发生的养殖产品公害和环境污染,从而生产出低成本、低污染、高效益的无公害饲料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