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办理材料(视情况不同,所需材料不同)
1.离婚登记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
5.离婚登记声明书
6.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8.离婚协议书
9.彩色单人证件照片
10.人员身份变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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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