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单位线上申报
①单位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办大厅”)进行申报。登录前点击页面上方“地区切换”,选择“南京”。
②登录后在首页“一件事一次办”栏目中点击“ ”,选择“退休”—“办理”,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退休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确认后生成《退休一件事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③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需在登录后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退休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确认生成《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办理时间:于参保人员到龄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二步 递交档案材料
单位在线申报后,自报送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送至退休档案受理窗口(丽景路2号一楼),领取收件回执。退休审批部门将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1. 参保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2. 职工档案(包括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员工前期单位的档案材料) (档案装订成册)(档案封面及档案袋封面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单位名称)
3. 参保人员签字核对的1992年1月后《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本人可持身份证通过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如存在应录未录(1992年1月后已经实际缴费但未录入的)、应缴未缴、应转未转(江苏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无需转移)等情形的,务必至所属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应业务处理后,再进行退休申报
4. 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5. 当兵人员需要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 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及当事人的退休申请(病退人员需要提供,无固定模板)
7. 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和单位公示表
8. 养老保险补缴相关材料(有一次性补缴保险的才用提供,征地补缴除外)
9. 其它材料(一般不用提供具体以审批人员审核为准)
★职工档案内所有的复印件需盖本单位公章
第三步 查询审批进度结果
单位报送档案后,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单位名称“单位中心”—“在办事项”—“办理中”或“已办结”中查询各事项的审批进程及详情,并根据“审批详情”中的办理意见进行后续操作。
审批通过的,单位凭收件回执至退休窗口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退休证;审批不通过的,单位凭收件回执至退休窗口领取退回的档案材料。
第四步 医保退休办理
单位经办人员于退休待遇核定以后,至医保窗口申请医保退休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