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宜都自来水价格优惠对象
一、对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3。家庭户籍人口基数由原来的3人调整为6人,即家庭户籍人口在6人(含6人)以内的,每户每月一级水量基数为30立方米(含30立方米),二级水量基数为30.1-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三级水量基数为40.1立方米以上;家庭户籍人口在7人及以上的,每增加1人,每人每月每级水量增加5立方米。
未实行抄表到户的城乡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一级水价标准。
二、供水企业对农村供水采取总表结算方式的实行趸售水价,趸售水价在居民一级水价标准的基础上倒扣20%。
三、对享受低保和特困政策的终端用户实行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用水量在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以内的按1.0元/立方米执行,超过10立方米的部分按调整后的居民水价标准执行。
四、调整后水价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含二供)一级1.95元/立方米、二级2.93元/立方米、三级5.8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2.2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4.1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均含水资源费,不含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