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前:公布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及各学校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
7月20日至22日:新市民子女根据各区镇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名,达到区镇准入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家长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二次填报志愿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作统筹协调。
各区镇根据辖区内准入公办学校可供学位数、申请人积分排名和第二次填报志愿情况,公布各学段积分入学名单。
官网:昆山市人民政府网(www.ks.gov.cn)
7月27日前:公布当年度各学段积分入学准入名单(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时,各准入学校需要核实和受理以下必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居住证、住宅类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