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租房申请中城市低收入证明的认定标准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要求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经民政部门认定,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低于60%(含)的家庭,且家庭中有以下特殊情形的:60周岁以上老人、重病患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市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者、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归侨侨眷、长期住济的台湾同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
在哪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办理城市低收入证明认定;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在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