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参保缴费1年以上、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两个条件
失业金的月发放标准:
按照广西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和发放比例进行计算:
1.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
2.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在按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发放比例,最高发放比例为99%
注:目前广西最低工资标准(一类)为1990元/月,故失业金的最低档次发放标准为1990*90%=1791(元/月),最高档次发放标准为1990*99%=1970(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可以领取14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