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时间: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二、补贴对象:
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金额:
1.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2.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四、注意事项
乘用车:
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
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