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市继续实施加强摩托车管理相关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以下区域延续实施摩托车交通管制措施,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禅城区:除南庄镇以外的区域。
南海区:桂城街道东至东平水道、南至与禅城交界处、西至与禅城交界处、北至佛山水道区域。
顺德区:佛山新城东至华阳路、南至富华路、西至汾江南路、北至东平水道区域;大良街道东至国泰路、观绿路,南至沿江大道、澄海路,西至顺德大道,北至龙盘北路区域。
高明区:荷城街道东至沿江路、南至文华路、西至中山路、北至沧江路区域。
三水区:西南街道东至丁字基、西至北江大道、南至北江大堤、北至二广高速公路区域。
➤明确了违反限行规定进入交通管制区域的摩托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具体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200元并记1分。
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实施意见》(佛府〔2010〕8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