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方式:
所有用户均可通过 “宝鸡热力”微信公众号、市热力公司各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停止供暖业务。
申请时间:
用户申请办理停止供暖业务 ,应在 2023年9月30日前提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宝政发 〔 2014 〕 21号文件规定 ,实行供热计量小区的停热用户 ,须向市热力公司交纳基本热费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4×建筑面积 。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便民服务:
1. 每年 9月30日前申请办理停止供暖业务,市热力公司免费上门拆、装 ; 每年 10月1日至11月4日申请办理停、复热业务,用户可在小区换热站注水试压前 ,按照市热力公司停、复热规范标准自行拆、装,经验收合格后办理手续 每年11月5日后,全市供热系统开始运行调试,停止供暖业务原则上停止办理。
2. 为方便老年群体及行动不便的用户交纳采暖费及办理相关供热业务,市热力公司将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办理地址:
新建路客服大厅地址:
金陵东新村 7号新建路东段 金陵小学东校区对面
高新大道左岸新城北门客服大厅地址:
高新区高新大道 36号左岸新城71幢1层4号左岸新城北门向西200米
24小时服务热线:0917-28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