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推荐
如果您目前处于失业状态,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可到所在的团场或社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申请就失业登记,办理求职登记,参加师市举办的线上(可关注“第五师双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微信公众号)和线下招聘会。
二、技能提升
如果您想有一技之长或需要提升劳动技能,可到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报名参加技能培训,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三、创业扶持
如果您想要创业,需要创业指导,可到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如果您已经创业,需要资金扶持,请及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贴息扶持。
四、就业见习
如果您是在校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可到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申请就业见习,可享受3-12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五、失业保险
如果您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
六、就业援助
如果您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可先到辖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经认定后,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也可申请在公益性岗位上岗就业。
为使有限的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更好、更精准地惠及您,请您运用好手中的权利,对您身边发生的“优亲厚友”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积极举报。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909—6666325、6666313、7671211、2265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