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哈密市延长失业补助金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31日,按现行政策保障2021年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失业补助金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人员。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临时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缴纳失业保险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以上两项待遇原定受理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现符合上述申领条件却未申领待遇的人员,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申领业务。
上述所说延长期限是指延长受理期限,并非延长失业时间,也就是说2021年12月31日以后失业的人员并不符合领取条件。
申领办法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通过登录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或者下载“新疆智慧人社”APP进行申领,无需提供书面材料。
除了线上申领外,市民还可以通过线下申领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凭社保卡或者身份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小贴士
如有疑问,可拨打哈密市社会保险中心服务电话:0902—223502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