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异地就医结算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哪些医疗费用能够纳入报销,是就医地的目录决定的;能报多少钱,是参保地政策决定的。
海口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起付线为:在职800元、退休600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8%,一级或其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在海南省按月领到养老金的,②在职时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③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男满30年,女满25年。(缴费年限未达到的,每减少一年,其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应降低3%)。
2、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起付线为及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35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疗机构300元,报销比例75%;一级或其他医疗机构100元,报销比例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