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留工补助是疫情期间国家关于失业保险功能作用的一项补助,东莞市已经启动发放。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东莞市启动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工作,支持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单位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预计发放总量将达20.04亿元。
该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单位)申请。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留工培训补助。属于补助对象的企业在我市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个月后仍未收到补助的,可到所属镇街(园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由社保经办机构在1个月内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