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1. 浙江省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2. 在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用户人口数为5人以上。
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居民家庭,可申请“一户多人口”阶梯电量政策。
3.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5人以上,可申请每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
4. 同一住址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不含迁出、注销人员)累计人数满7人以上,可选择申请每月增加100千瓦时的阶梯电量基数或执行居民合表电价。
二. 政策认定依据
1.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原则上对应一个用电户,申请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的用户房屋产权证明地址、供电公司系统内显示用电地址应与享受优惠的用电地址保持一致(因政府道路规划调整导致地址信息不一致除外)。
2. 若一个房产证明下对应多个公安部门颁发的户口簿等居住证明,且地址均与房产证明地址一致的,按该房产证明下多个户口簿等居住证明总人数进行核定。
三. 相关问题解答
1. 一个身份证号是否可以多户享受“一户多人口”优惠政策?
不可以。一个有效身份证号只能在一个用电户下享受居民“一户多人口”阶梯用电政策。
2. 父母不在户口簿上又办不了居住证怎么办?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且无法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人户分离”人员,需提供“人户分离”直系亲属的相关合法关系证明及“人户分离”人口居住地址证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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