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生育保险待遇的办事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审核:审核是否属政策支付范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资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结算:根据核定结果编制支付计划发放待遇,孕产和计生费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划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生育津贴于参保人产假或计生假结束后次月月底前一次性划入单位参保缴费的对公帐户。
拓展材料: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费用;
(二)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三)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四)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