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是每年的下半年会对上半年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进行情况核定,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年审人继续取得公租住房保障资格,并对年审人员进行通报。对年审不合格的家庭和逾期不年审的家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其发出不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公租住房保障资格,转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或停止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
复审主要指的是申请人在申请期间,各区级、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日内,会同区级、市级民政、公安交管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同)、住房(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同)、财产(其中车辆由公安交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他财产由民政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下同)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