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申请补贴机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新引进入驻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含各市、区分园);
(二)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获得我市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在我市商事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机构。
三、提交材料
江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金减免申请表。
四、受理机构(部门)
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
五、减免办法
从新引进之日起,实行前3年免租,后2年租金减半。
六、其他
(一)本指南发布后新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本指南规定执行。
(二)租金标准按相关规定由专业机构评估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所在地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