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四张;
6、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应当提交复员、退伍、转业证明。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第二步: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三考试(合格后);(换A、B类驾驶证的);
第三步: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换A、B类驾驶证的);
第四步: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收费标准:
无
●办事时限:
免于考试的一个工作日发证需考试的考试合格后参加宣誓仪式的当日发证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无
●其它说明:
1、必须由驾驶人本人办理;
2、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准驾车型为A1、A2、B1、B2的,除科目一之外还应参加科目三考试;
4、申请人应当在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后三年内完成各科目考试。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