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条件+标准+时间)

地方特产2022-03-31 18:11:55未知

鄂州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条件+标准+时间)

  鄂州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办事指南

  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一、失业补助金申领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之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二、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且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享受。

  三、失业人员申领失业补助金时,要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不要求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材料。

  四、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失业补助金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高于失业保险金的80%。

  》》湖北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附各市级)

本文标签: ,补助金  ,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  ,参保  ,鄂州市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