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已全面推行一体化业务模式。居民办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两项业务,在交易中心或街镇办事窗口,仅需5分钟左右即可同步办结,取得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上海居住证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材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或租赁服务单位提出网签备案一体化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申请书(收取原件,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3.住房证明(核验原件)。
租赁双方当事人通过“一网通办”门户网站、APP等申请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在线提交上述材料。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通过租赁服务单位完成网签后,可由租赁一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提出备案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收取原件,详见附件3);
2.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三)对暂不具备网签条件的,租赁双方当事人向租赁中心、受理中心提出仅备案申请的,提交以下材料:
1.租赁合同备案申请书(收取原件);
2.身份证明(核验原件);
3.住房证明(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租赁合同(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提交材料中通过本市电子证照库可以实现共享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