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办理异地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流程:
1、办证申请
公民跨省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核验受理
窗口民警核对申请人信息,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异地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申请人(监护)签字确认、缴纳10元制证工本费。
3、信息流转
受理第公安机关完成异地受理后,通过协同平台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
4、制作发放
受理信息流转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后,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审核签发,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地公安户政窗口制发,立等可取;受理信息未通过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签发的,不予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受理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5、特别说明
因为受部分省、市地区未开通异地临时居民身份证权限的影响,申请人在前来办理相关业务前应提前咨询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是否开通此项业务。最迟次日户籍地审批完后,即可当场发放。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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