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4年省级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人员范围
◆符合《办法》人才目录条件的在昌创新创业的培养类人才和全职引进来昌工作的引进类人才。
引进类人才指来昌创业或就业不超过一年,且人事关系、社保关系(社保挂靠除外)其中之一转入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名义注册创办企业,且企业上年度纳税不低于100万元的高层次人才;或市内企事业单位在省外设立人才飞地全职引进不超过1年、成果在我市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培养类人才指在昌全职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
◆同一人才具有不同身份,按照人才层次最高的标准申报认定;在职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不以领导职务作为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