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补贴--非苏州市户籍<<<
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为引进的技能人才和扶贫协作苏州受援地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并成功介绍非苏州市户籍劳动力在本区就业。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服务的用人单位减免与补贴标准相对应的服务费,或者提供免费服务,需提供减免费用的服务协议,并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非苏州市户籍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实现就业服务后,用人单位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非苏州市户籍劳动力推荐就业,同一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
500元- -1500元/人
受理单位
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受理单位
各区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吴江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63950932
吴江区开平路300号人社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