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单位集体户立户申报指南
1、 服务内容
机关、团体、事业、企业等单位集体户立户申报
2、服务对象
本市需设立集体户的单位
3、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4、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5、申报材料
a、单位设立的批文、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b、办公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
c、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及与落户人员签订的落户协议书
d、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e、单位书面意见
6、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
(一)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
(二)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一个单位只能设立一个集体户。
多个单位拥有同一处合法稳定房屋的,可以在该房屋内设立一个共同的单位集体户。
一般情况下,单位集体户仅限于本单位职工落户。单位搬迁,应及时将单位集体户整户迁入新址。
7、法定办理时限
23个工作日
8、承诺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9、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10、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