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须遵守“非必要不开工”原则,减少人员流动及聚集,暂不复工。
专业市场、城市综合体等以外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复工?
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向所在开发区、镇、街道提出申请,开发区、镇、街道填写《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申请记录表》,并向对口各市场监管分局反馈申请信息,各市场监管局分局协同各板块联络员现场核查,告知企业应知事项,发放《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重要事项告知书》,检查“返常职工排查情况填报”,签署《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复工承诺书》。
天宁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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