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生产安全有序,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 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制度,每日向天宁企业防控组反馈本企业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各已复工企业需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向天宁企业防控组报送《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表》、《每日员工身体情况监测表》。
3. 对疫情期间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企业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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