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邮购房补贴申请指南(高邮社保补贴政策2020)

地方特产2022-09-21 13:24:46佚名

2022高邮购房补贴申请指南(高邮社保补贴政策2020)

  申报条件和补贴内容

  我市企业引进的人才,在高邮范围内首次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申报购房补贴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职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全职引进;

  (2)引进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为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所在企业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2、高层次创业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来邮创业;

  (2)为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资本一般不少于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

  (3)具有博士学位。

  3、高层次创新类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从高邮市行政区域外引进;

  (2)在我市申报并获批国家、省、扬州市人才项目资助的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

  (3)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合作协议。

  申报方式及申报材料

  (1)《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保障标准最高类别的人才条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获批人才项目文件或证书等);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注明“申请人才房”特定字样;

  (5)住房公积金记录(创新类人才除外);

  (6)全职类还需提供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需社保经办机构盖章)、劳动合同;高层次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个人出资及股权证明(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纳税证明;高层次创新类还需提供个人纳税证明、人才聘用(合作)协议书;

  (7)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个人申请购房补贴承诺书(附件5)。

  附件:

  附件1-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首次申报表

  附件2-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再次申报表

  附件3-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表

  附件4-高邮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

  附件5-个人承诺书

  附件6-相关口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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