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及方式
申请人或单位填写《扬州市企业引进人才社会保险专项补贴再次申报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或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社保部门盖章)。
二、补贴时间
本次补贴时间段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申请人和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审核单位印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各地按照申报工作要求,比对已享受人员信息,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并审核汇总申报材料(附件2),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企业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