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和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可以返还。
向谁申报?
1、在邗江区税务局(不含瘦西湖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向邗江区总工会申报返还。
2、在广陵区税务局(不含杭集分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向广陵区总工会申报返还。
3、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向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申报返还。
4、在市税务第三分局、邗江区税务局瘦西湖分局、广陵区税务局杭集分局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向扬州市总工会申报返还。
申报时间
2020年7月15日—7月30日。
联系方式
1、扬州市总工会,电话:87329431;
2、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电话:87856623;
3、邗江区总工会,电话:87892820;
4、广陵区总工会,电话:87161373。